留置期间家属被要求退赃:退了会不会做实,不退会有哪些后果?

admin 1293

作者:王长山律师

被调查人还在留置,办案机关通知家属准备退缴上千万元。家属马上会想到一个问题:他在里面可能只认可一部分,我把钱全退了,会不会替他把其余金额也认下来?

这不是一个单纯的“退不退”问题。钱交出去以后会形成凭证和书面材料;不退,也可能影响涉案财物处理和以后的量刑。家属需要先把这几层关系分开。

代退了一笔钱,不等于认下全部事实

受贿事实和金额要靠全案证据认定。被调查人的供述、行贿人的证言、银行流水、请托事项、财产去向,彼此能不能印证,都会影响最终结论。

所以,家属代退了一千万元,不代表办案机关可以只凭这次付款认定一千万元受贿。

退缴也不是一件与案件毫无关系的事。交款说明、笔录、收据和签字,都可能成为案件材料。家属看不到完整案卷,不必替案件作结论,但对自己签署的文字要逐句核对。知道的如实说,不知道的不要猜。

2026年5月1日起施行的贪污贿赂司法解释(二)对此说得很清楚。全部退赃,可以认定为积极退赃;亲友代退要计入本人积极退赃,需要本人要求或者同意,并符合司法解释规定的情形。

家属可以向办案机关核实,本人是否有代退意思,这笔钱将按什么性质接收。如果没有得到明确答复,就把询问过程和对方答复原样记下,不自行推断。

不退,不代表房产就能保住

很多家庭拿不出上千万元现金,财产主要在房子上。家属容易觉得,只要暂时不退,房子至少还在自己手里。

如果相关款项后来被认定为违法所得,依法仍要追缴。违法所得已经转化为其他财物,或者与合法财产混合,还要根据资金来源、转化过程和权属情况确定追缴范围。

家属和第三人的合法财产、合法份额应当依法保护。这一点不能含糊。被调查人被留置,不等于全家名下的房产都可以处置。

但依法需要承担追缴、罚金等财产性处理的部分,如果最后进入司法拍卖,家庭就很难再决定何时出售、卖给谁、接受什么价格。

现行网络司法拍卖规则规定,第一次拍卖的起拍价不得低于评估价或者市价的70%;第一次流拍以后,再次拍卖可以下调起拍价,降幅不得超过前次起拍价的20%。

这说的是起拍价,不是最终成交价。竞买充分,成交价可能被抬高;竞买不足,也可能在较低价位成交。不能笼统地说法拍房一定比市场价低20%或者30%。家属真正失去的,是处置财产的主动。

退赃有量刑价值,但没有固定折扣

自首、立功有严格的认定条件,家属无法替本人安排。积极退赃不同,在本人要求或者同意、资金来源合法、手续正式的前提下,亲友可以协助完成。

这不意味着全退就一定降档,更不意味着固定少判几年。积极退赃与自首、立功、认罪认罚是不同的法律概念,最终量刑还要看受贿金额和全案其他情节。

不过,受贿金额和其他事实相近的案件,是否全部退赃、退得是否主动及时,量刑评价可能不同。有能力却始终不退,可能少掉一个重要的有利因素。把钱故意留到审查起诉阶段,也不会自然变成更值钱的“谈判筹码”。

家属现在能做的,是把手续做实

先把办案机关通知的时间、金额、项目和原话记下来。能拿到缴款通知、清单或者书面说明的,完整保存。

向办案机关核实本人是否要求或者同意代退。没有明确答复,就照实记录,不私下找相关人员打听、对账。

房产涉及家庭出资或者第三人权益的,把购房合同、付款流水、收入证明、借款资料和产权材料保存好。这是为了说明合法资金来源和真实权属,不是让家属转移或者隐匿财产。

交款只走办案机关正式指定的账户,并取得缴款凭证。凭证上写的是主动上交、代为退缴还是其他性质,也要核清。

退缴范围基本清楚、本人有代退意思、家庭确有能力时,可以认真考虑尽早足额退缴。金额和性质存在重大争议,家属就把已知和争议部分分开,不要在看不到案卷时替本人确认全部事实。

本文仅提供一般法律信息,不构成针对具体案件的法律意见。

作者简介:王长山律师,资深刑辩律师,长沙执业、全国办案。业务覆盖各类刑事案件,重点办理职务犯罪、经济犯罪及重大疑难复杂刑事案件,并提供企业和个人刑事风险防控法律服务。返回搜狐,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