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UBA中国大学生篮球联赛竞赛规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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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比赛组别:

男子组、女子组。

八、参加比赛办法:

(一)参赛男、女队每队可报队员12人、领队1人、教练员1-2人、工作人员1人(全队不得超过15人)。

(二)凡未参加基层预赛或自荐的队未经组委会批准,均不得参加分区赛。

(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的参赛队,必须是经认真组织的基层预赛取得冠军的男、女队(以院校为单位)方有权报名参加分区比赛。参赛队员应在教育部大学生体协注册。

(四)凡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和中国大学生运动员注册证,以备大会验证。

(五)凡参加CUBA联赛的运动队,报名后队员均不得更换和增补。

九、运动员参赛条件规定:

(一)基本条件:

1.凡报名参加CUBA联赛的男、女运动员,必须是按照教育部关于全国高等院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有关规定,经考生所在地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招生办)审核录取的普通高等院校(含高等院校体育教育专业),并有正式学籍的在校全日制本、专科大学生及研究生。

2.政治思想进步,遵守运动员守则,文化课考试合格,并经医院证明身体健康者方可参加。

3.运动员年龄为18至26周岁(不含博士生),入大学时年龄不超过22周岁者(出生日为满××周岁,出生日后为超××周岁)。

4.凡属进修班、干训班(干修班)、培训班、专修班、代培班和电视大学、函授大学、夜大学、职工大学、自修大学、体育运动技术学院等所有属于成人高等院校的学生均不得参加比赛。

5.凡不符合教育部关于全国高等院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有关规定者;或虽经正规录取,但曾经是或目前仍属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运动队正式的在编运动员,均不得参加比赛。凡在篮球管理中心或中国篮球协会注册的,曾参加全国青年联赛以上(甲A、甲B俱乐部联赛等)比赛的运动员,不得参加比赛。

(二)凡属原国家教委[95] 7号文件确定试办高水平运动队的院校也可组队参加比赛,但所有队员的身份及资格必须符合(一)中5条规定,否则不得参加比赛。

(三)凡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参加全国运动会和城市运动会的队和队员(事前需经上报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篮球分会批准同意),其所有队员的身份及资格需符合(一)中5条规定,方可报名参赛,否则不得参加比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