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行2023年健身气功•八段锦比赛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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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分工会: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又是纪念毛泽东主席诞辰130周年,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增强文化自信,推广中华传统体育项目,促进广大教职工身心健康,繁荣阳光健康、拼搏向上的校园体育文化。经研究,决定于2023年5月下旬举行2023年湘潭大学健身气功•八段锦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校工会

协办单位:体育教学部

二、参赛资格

学校在职教职工(含聘用制人员),身体健康者均可参赛(有心脏病、哮喘和严重疾病史的人员不得参加)。

三、地点

体育馆

四、比赛时间

2023年5月22日—5月25日

五、培训时间、地点

每个分工会派两名老师参加培训,时间为3月27日-3月31日晚上19:30,地点在二田径场玻璃房内。

六、参赛项目

健身气功•八段锦(国家体育总局健身气功管理中心所推广的八段锦缩短版普及功法,以国家体育总局健身气功管理中心中心编印的教材为技术规范。)

七、 竞赛办法

1、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健身气功管理中心2017年审定出版的新版《健身气功竞赛规则》和本次比赛的相关规定。

2、集体赛按抽签分组顺序上场。

3、竞赛音乐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健身气功管理中心发行《健身气功竞赛功法》新功法缩减版CD伴奏音乐

八、录取名次和奖励

根据参赛人数设一等奖二个、二等奖三个、三等奖四个、道德风尚奖若干。

九、其它事项

参赛人员服装须符合健身气功项目特点,鞋为健身运动类鞋。

十、报名办法:

1、各分工会可报领队和教练各1人,领队教练可以兼队员;每队不能少于20人参赛(男队员不能少于5人);分工会主席(副主席)或者单位领导至少需1人参赛。参赛单位于4月21日下午17:00前报送。

2、培训报名时间于3月23日下午17:00前报送。

前将纸质报名表交校工会文体部,联系人:张炳煌,联系电话:58292019 ,并同时提交电子档报名表,发工会文体部邮箱:xghwt@xtu.edu.cn。

2、抽签分组定于5月16日下午在教职工之家进行。

十一、规程解释权属主办单位,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2023年健身气功•八段锦比赛评分方法与标准

附件2:2023年健身气功•八段锦比赛竞赛报名表

校工会

2023年3月20日

附件1

健身气功•八段锦评分方法与标准

评分方法

一、每个比赛项目满分为10分,其中动作规格分值为5分,演示水平分值为5分。

二、A组裁判员根据运动员现场功法完成情况,用动作规格分值减去各种动作规格错误和动作失误的扣分,即为运动员的动作规格分。

三、B组裁判员根据运动员现场整体演示水平,按照整体质量、风格特征的评分标准进行综合评判,确定等级分数,即为运动员的演示水平得分。

四、裁判长对运动员出现重做、功法演示时间滞后、改变动作性质等错误,给予相应的扣分。

评分标准

一、动作规格分评分标准

动作规格扣分累计不超过4分(含4分),

(一)规格错误扣分

1.凡功法动作错误及手型、步型、身形、口型、步法、腿法、平衡、发声、方法等不符合功法规格要求的,每出现一次扣0.1分。

2.同一错误在同一动作中出现多次,同一动作出现多种错误或多人次在同一动作中出现错误,累计扣分最高为0.4分。

(二)动作失误扣分

1.每出现一次身体晃动、脚移动、跳动扣0.1分;每出现一次服饰影响动作扣0.1分。

2.每出现一次附加支撑扣0.2分;3.每出现一次倒地扣0.3分。

3.每出现一次遗忘现象,根据不同程度,扣0.1-0.3分

二、演示水平评分标准

(一)整体质量

1.动作质量

动作姿势、动作幅度、动作路线、动作起止点符合功法动作要求。动作与队形整齐,动作与背景音乐和谐一致。

2.演练质量

劲力顺达、虚实分明、动作协调。呼吸顺畅、意念集中、眼神运用符合功法动作要求。

(二)风格特征

整套动作演示充分体现演练功法的主要特征

健身气功八段锦:立身中正,神注庄中,松紧结合,动静相兼。

(三)评分档次

演示水平分值为3个档次,每个档次分为3级别,共分9个分数段。裁判员给分可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为0-9。

演示水平分值档次的划分,级别与分数段的设定,

如下表:

档次

级别

分数段

优秀

1级

5.00-4.81

2级

4.80-4.61

3级

4.60-4.41

良好

1级

4.40-4.11

2级

4.10-3.81

3级

3.80-3.51

一般

1级

3.50-3.11

2级

3.10-2.71

3级

2.70-2.30

一、裁判长扣分

(一)重做

1.参赛队(队员)因不可抗力造成比赛功法中断者,经裁判长同意,可重做一次,不予扣分。

2.参赛队(队员)因动作失误造成比赛功法中断者,可申请重做一次,扣1分。3.参赛队(队员)临场受伤不能继续比赛者,裁判长有权令其终止。经过治疗可比赛的则安排在该比赛最后一组上场,按重做处理,扣1分。因伤不能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继续比赛者,按弃权处理。

(二)着装不符合规程规定,扣0.1分。

(三)普及与竞赛功法比赛中,音乐结束后未完成动作,扣0.1分

(四)集体赛每多或缺1名参赛队员扣0.5分;男参赛队员少于5人的人数则分别扣减0.1分,最高扣0.5分;分工会主席(副主席)或者单位领导未参赛扣0.2分。

四、得分计算

一、动作规格的应得分、演示水平的应得分以及参赛队(队员)的最后得分,分别计算到小数点后第二位数,小数点后第三位数不做4舍5入。

二、A组4或5名裁判员评分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其平均值为参赛队(队员)的动作规格应得分;如3名裁判员评分,则取其平均值为参赛队(队员)的动作规格应得分。

三、B组4或5名裁判员评分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其平均值为参赛队(队员)的演示水平应得分;如3名裁判员评分,则取其平均值为参赛队(队员)的演示水平应得分。

四、参赛队(队员)动作规格应得分与演示水平应得分之和,减去裁判长扣分为其最后得分。

附件2

2023年健身气功•八段锦比赛报名表

单位名称:

联系人: 电话:

身份

姓 名

身份证号

备注

领队

教练

注明:领队和教练可以参赛